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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55(1 / 1)

孩子的人,那还算是了解一点的。” 指桑骂槐,林上清厌恶地移开视线。 突然,楼上发出一声闷响,是人摔到地面的声音。 张巧琳猛一回头,眼中担忧,却又下意识看丈夫的脸色。 林方海漫不经心点了根烟,“每个人都会摔倒,不要给他太多反应,否则会养成撒娇的恶习。” 张巧琳涂着漂亮鲜艳指甲油的手缓缓攥紧,没有再说什么了。 “真他妈受不了。”薛景誉插着口袋,嗤笑一声,“一群哈巴狗!” 说完,率先甩手离开。 林上清扫视了一眼围在林方海身边的众人,脸上表情各不相同,虽然都对林方海有胆怯和畏惧,但也有扭曲的憧憬和崇拜。 这些人不少是曾与爷爷林端诚共事过,现在林家看着就要易主,自然是来巴结最被赋予众望的继承人林方海。 林上清看不惯这种事,但他并无力改变。 看了一眼僵直不敢说话的嫂子,林上清心里升起悲凉,转身,离开了充满隐性暴力的宴厅。 楼上最西边,是侄子的房间,此刻亮着微弱的夜灯。 林上清站在露台上抽烟,时不时抬头看一眼。 不知过了多久,薛景誉从夜色中走回来,手里夹着烟,嘴里骂骂咧咧的:“操,老子的车被他们拿走了……” “嗯?”林上清没明白。 薛景誉指着庄园大门,狠狠地骂:“林方海那个贱货,把我们的车都送去保养了,我们现在根本下不了山,走下去得两个多小时。” 林上清早就料到了这个局面,说:“高中有一次过年,林方海为了把我们留在他家,弄破了我们的车胎,舟舟的父母差点出意外撞死。” 薛景誉抓了抓头发:“那怎么办?我想现在就走,实在是受不了这里的氛围了。” 林上清摇摇头:“看林方海打算什么时候放我们回去。” 薛景誉暗骂两声,开始打电话摇人,但他的朋友都在外市,一时半会儿也赶不过来。 林上清心里还在想着侄子,抽完一根烟,说:“我上去看看嘉嘉。” 薛景誉:“那你可得小心点,别被林方海看见了。” -------------------- 感谢【喜欢葡萄的葡萄藤】总裁的1颗彩虹糖!谢谢藤总的支持呀ww预祝周末愉快(* ̄▽ ̄*) 第32章 今夜,任何都不再重要 轻轻的敲门声回荡在夜里。 床上的人瑟缩了一下,而后裹紧被子,空洞洞的眼神望着窗外月色。 “嘉嘉,是我。” 林上清的声音在门外响起,低缓温柔。 认出是他,林嘉的眼神才有了一点焦点,回头看着紧闭的卧室门。 林上清在门外问:“你睡了吗?我可不可以进来?” 林嘉垂眼,攥紧被子,好一会儿,才赤着脚踩到地板上,轻轻走过去,给他开了门。 林上清本来等得都有点心焦了,看见门打开,低头一看,小孩儿正站在门后面,看着他。 “放心,就我一个人,你爸没来。”林上清说。 林嘉没什么反应,只是又更拉开了一点门,把他放进去。 见他没穿鞋,林上清赶紧把人抱起来,放回了床上。 一盏小夜灯,若有若无的光,但林嘉似乎并不在意,只是望着窗外亮堂堂的月色。 “你爸过来了吗?”林上清问。 林嘉摇摇头。 “妈妈呢?” 又摇摇头。 “还冷吗?要不要帮你把空调打开?” 还是摇头。 林上清坐在他床边,见他一直没有说话的意思,就替他掖了掖被子,“我就是放心不下你,来看看,那你先休息。” 说完,正要起身,袖子被抓住。 林上清微怔,回头一看,小孩儿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,轻轻勾住他的袖子,抓着不放。 “怎么了?”林上清低声问。 林嘉抿了抿唇,脸上没什么表情,小声说:“叔叔……我不想被丢进湖里。” 林上清讶然:“谁要把你丢进湖里?” “爸爸。” 林上清错愕:“怎么会?” “他说如果我不听话,他会把我和妈妈都装进行李箱里,然后扔到湖里去。” 顿时,震怒席卷了整个身体,林上清手臂肌肉暴起,握成拳头抵在床上。 林上清用力深呼吸了两下,才说:“不会的,他没有资格这么做,也绝对不可能有机会这么做。” “他会。”林嘉机械地说,“他上次说会把我从楼上扔下去,他就扔了。” “他真的扔了?!”林上清难以置信。 林嘉沉默片刻,摇头:“他只是把我吊在栏杆外面。” “我替你报警。”林上清握住他的手,心中又是疼痛又是愤怒。 林嘉摇头:“不要跟警察叔叔说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警察叔叔来之后,爸爸就一直笑着,他们走了,爸爸就会把我关进后备箱里……” 林上清什么都明白了。 家务事没人管。况且林方海表面上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,任谁都不会想到是个背地里虐待妻儿的混蛋。 林嘉慢慢松开他的手,眼神动了动:“叔叔,我睡不着。” 林上清俯身,揉揉他的脑袋,“你睡吧,我在这里陪你。” “谢谢叔叔。”林嘉说。 林上清看着小孩瘦弱的脸庞,睡颜中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漠然和麻木,好像早就认命地接受了这一切。 他记得上次见到侄子,是在奶奶的葬礼上,林嘉4岁,活泼开朗,热情好问,抱着他的腿,好奇地问他是谁,趴在他怀里看他的手机,扒拉他的手机,要他陪自己玩。 五年过去,物是人非。 林上清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。 等到林嘉睡着,林上清才离开了他的卧室。 走到二楼阳台,林上清从冰桶里抽了一瓶酒出来,打开,边喝边跟律师朋友打电话,咨询关于抚养权的问题。 “这事儿还挺难办的,一般家事庭很少判离婚和剥夺抚养权,而且你又是个外人,说难听点,于情于理都不该你插手这件事。” “我以为虐待儿童会是公诉案。” “只能说很难操作,一般是自诉。” 林上清:“家暴、虐待幼童,这些不能作为剥夺监护人权利的依据吗?” 律师朋友苦笑了一下:“上清,你应该明白,成年人之间的家暴,尚且很难判定,更何况是小孩子?虐待儿童先不说证据难以取得,就算是取得了,怎么判也还是另一说,没死之前,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再者以你大哥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,孩子不一定会判给你嫂子,到时候都白搭。” 说完,律师朋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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