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 安乐僵直坐在车里,看着车前面色惨白的那人默默地低头后,又继续往前踱步。过了几秒,她终于反应了过来,一把拉开车门,跳下车,快步走到她跟前。 发丝散乱在瘦削的脸庞上,遮住了半张脸。 她走过去,将她眼前的几缕长发拨开,那人还是低着头,未看她一眼。 深冬的寒风呼啸而过,又将几缕抚在耳后的长发吹落,在她眼帘前作乱,安乐拉起她的手,冰如寒铁。 她想躲,却在那只温暖的手触碰到后,又仍由着它牵引过去。 “来吧。”安乐柔声说。 那么多年了,她从没再听到过她的声音,也从未去找过她,此时安乐牵着她的手,带她往车那边走去,她跟在她身后,这温润的背影,让她不忍抬头再看一眼,她讨厌心里冒出的这股酸楚的熟悉感。 她上了车,余光一瞥,流线型的车身,内部装饰奢华,坐在驾驶位置上的人回过头来,带着和煦的笑意,“想去哪里?” 这人就跟个没事人一样,熟门熟路地跟她讲话,怎么能做到这样呢? “随便开。”她回道。 安乐转过头,淡然正视前方深无边际的路,打开车内音乐播放器,发动车辆,稳稳起步出去。 开着暖气的车里,只剩音乐的节奏环绕,周边的景物都在往后走,陷入后头无边的黑暗里,往事却一件又一件,从至深处的记忆中,接连跳了出来,它们跳至车前的柏油路面上,任凭她怎么加速往前开,就是消散不了。 安乐从没有跟个没事人一样,她也在忍,她一直都在忍。 她知道的,她们都知道,七年前的纠葛,其实在九年前,就已埋下了深根。 只不过,那时的她们,一个青涩初开,一个迫不得已。 安乐不像秦予晴,她出自一个小康的家庭,什么叫小康呢,就是只要吃得饱穿得暖,足矣。 偶然的一回,安乐的爸爸跟着公司里的一个拜把子弟兄投资,发了笔小财,再之后,便送安乐出了国,安乐爸对安乐说,“好孩子,你从不比人家差,去,涨点见识回来给他们瞧瞧。” 安乐也争气,拿了奖学金,在英国的一所top10的学校里读了一年本科,又申到了硕士,第一年学完回来,安乐爸向全家人鼓吹她女儿的聪慧与独立,安乐随她爸去,只要爸爸开心就好,她知道他爸一直觉得从小没有足够资源栽培她这棵壮苗,心里愧疚得很,而在工作场合里,又经常憋着火气,回到家却也从不和安乐妈撒气发洩,别人都说,安乐爸有个好脾气,好性格。 安乐这点像她爸。 第二年又飞往英国,鬼使神差,刚落地,安乐就认识了一个傻里傻气的姑娘,不是贬义的意思,真的是第一眼看到时,就觉得,这人应该是刚到异国土地,不太熟悉西方社会的运作,安乐耐心帮她找行李,委托巴士司机送她到指定的宿舍楼下,本以为缘分这就完了,但当安乐再一次在校园里遇到满世界找教室的她时,看着她那清澈灵气的双眼由于焦急,微微泛着红光,汗水涔涔的长睫毛顺着眼睑忽闪忽闪,似极了草间翩跹起舞的蝶翅,她牵过她的手,带她认清校园里的每一条路。 如果说是上天给了她俩缘分,那么在这之后就是安乐使然了。 安乐有着小算盘,不经意间挥打几笔,比如即使她已经约好了和导师的见面时间,半路遇到那姑娘时,也二话不说领她去难寻的艺术楼一角,将她送到和讨论的同学约好的地点后,她再迈着疾步呼哧而去。 ', '')(' 她就是自然而然地乐意为她做点什么事,什么样的小事都好,即使她从未问过她的名字。 终于有一天,一个寻常的礼拜六,隔壁溜牛头梗的英国老妇人前脚出了门,安乐推着臺手推车也出门往镇上买东西去,脚程稍比牛头梗快几许,走到草地前那株仙女柳处,又停下了步伐。 安乐微笑着,温婉如水,迎向她如初见时那般欣喜无比的眸子,先开口道,“我去镇上赶集买东西,你去哪里?” “没去哪,就瞎逛逛,我跟你去吧。”她咧嘴含羞,身旁的仙女柳拂动着长枝条,随着她的长发有节律地舞动着,一只挣脱了缰绳的牛头梗飞奔来,趴至她的跟前摇尾巴。 安乐看着她俯身摸摸牛头梗的秃脑袋,几缕发丝自耳后落至她的眼帘前,安乐伸手为她拨开,她抬起头,傻傻地对她笑。 那一天,安乐有了她的名字,就如她的人,叫秦予晴。 再之后,她真的给了她无数的晴天,灿烂明媚。 安乐对她抱的小心思,一开始仅是试探,当她半开玩笑问她择偶标准时,她回答说,“不好说,要看人,感觉对了,就对了,与容貌、财富、名声、甚至性别,都无关。” 她确实是认真回答的,半掩半就,指的全是她。 平安夜,无人的马德里街头,她依靠在她肩头,安乐轻嗅着她身上香甜的酒气,听她拖着浑浊的嗓音问,“和我一起玩,好不好玩啊?” “好玩啊。”她替她捂紧了上衣的领子,生怕寒风灌进去,又看看她现在迷糊不清的模样,闭着眼任凭自己往哪里带,真是,怎么会不好玩呢。 漫漫冬夜,长街似没有尽头,她有点希望这条路真的似幻觉一样没有目的地,这样,她就可以,与她慢慢地,慢慢地,相扶地,一直走下去。 她知道她是知名富商的独女,她知道她的大多数朋友同她一样都属豪门家族,她还知道,她从不刻意向她抖落些什么,甚至是在拜金的交友场合,她也不夸耀关于自己的一切。 有些人因为她的奢侈穿衣打扮与她交朋友,有些人因为每次聚会吃饭都是她抢着买单所以与她交朋友,有些人因为她偶然不经意间说漏了她爸的名字与她交朋友。 但秦予晴交朋友向来只看一点,看那人到底和自己玩不玩得来。 至于究竟是奔着她钱来的,还是奔着她性格来的,或是奔着她颜值来的,她都懒得管。 她也无需去管。 她可以在街头冲着醉酒说胡话英国人翻白眼,人家说英文骂她,她飙一口上海话机关枪似的笃笃笃反击,直到被安乐和朋友们架着拖走。她也可以吞吞吐吐和安乐解释,自己只是没地方去才来的图书馆,她带了一书包砖头厚的资料,翻开第一页后又一觉睡到回去。 人是可以真实自然的。 她在那棵仙女柳下对着自己傻傻笑着的时候,安乐就明白了,那一刻所有感官的沈醉,意味着什么。 她的友人们有时也会邀安乐独个出来聚,他们拿她打趣道,安乐啊,你还记得那时我们和秦予晴打赌关于你性取向的事情吗? “记得,怎么了。” ', '')(' “想不想知道那时她输了,是因为打的什么赌?” 安乐想起来那个时候,她说她在说谎,那双眼里透着的雾气。 “好吧不逗你了,秦予晴咬定你会说什么‘性别不重要,人对了才重要’这种模棱两可的话出来。” 秦予晴说的是对的。 而她也的确没有说谎。 那时安乐回她说,自己喜欢女生多一些。 但如果现在秦予晴再问她一遍,她会很坚定地告诉她,现在她喜欢的,就是女生。 这是切切真真的实话。 对,就是你。 就是你啊,秦予晴。 你知道当覆活节前你和我说,只有我们两个人去旅游好不好的时候,你知道我有多开心? 你知道即使旅程中阴雨不断,但只要有你在身边,对于我,哪里都是晴天啊。 所以啊,你知道,你知道的,在剑桥小木屋里,当你神志不清将唇迎上来的那一剎那,我几乎是瞬间就挣脱了许久以来一直束缚在心上的枷锁,全全地,将你接受。 不对,应该是,你从一开始就接受了我。 可后来,你一路的沈默,让我渐渐失去普照的阳光,似一株萎靡的野草,被丢弃在荒道边,兀自枯烂。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消沈下去,我以为我的世界再无黎明,我觉得我一生最惊喜的事情,就是在回去之后彻夜失眠的第二天,你跑来我家,咚咚敲我的房门,然后,你对我说了什么,问了什么,我其实都没怎么听进去,因为当我打开门,看到你瞪着一双兔子一样的眼睛站在房门口时,我就知道,你选择彻底接受我了。 然后,你成了我的晴天,这一天晴,便是永远。 即使后来我们有再多的纠葛与泪水,也仅是晴空里飘落的几丝细雨。 雨滴散射着七彩的光芒,将太阳的光辉映衬得愈加璀璨。 作者有话要说: 困死了,我先睡觉。(修标题的小真空默默飘过……当初更新这章的时候是半夜两点多……)', '')